域名查询

WWW.
  • .com
  • .net
  • .cn
  • .com.cn
  • .net.cn
  • .tv
  • .org
  • .org.cn
  • .gov.cn
  • .biz
  • .info
  • .cc

例如:www.gzjunyu.com 只需输入 gzjunyu 即可查询

  

  

  

 

 

 

 

 

 

 

 


  • 网站策划设计

    多年的品牌设计经验,将传统品牌与网络品牌形像

  • 网络营销推广

    如何利用互联网降低营销成本,树立企业网络形...

  • 域名、主机、邮箱

    提供包括各类域名注册、 虚拟主机、企业邮局...

  • 企业VIS设计

    企业VI设计,是企业CI形象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页 >> 建站知识
  • 取消BBS备案美梦终破灭 个人站长的春天仍在远方 2010-07-14

    BBS备案并没有取消,工信部电信管理局有关人员昨日表示,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的审批备案并没有取消,只是纳入到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当中。 这对于刚刚还沉浸在BBS备案取消的喜悦当中的广大站长而言,无异于平地惊雷。各大站长论坛帖子关于“奔走相告”、“普天同庆”、“感谢政府的英明决策”的字眼犹历历在目。BBS备案并未取消的消息就突袭而至。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央政府网上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项目”是互联网行业颇为引
  • 2010年全球互联网人数将突破20亿 2010-10-20

    10月20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国际电信联盟番禺网站设计星期二称,今年全球互联网人数将超过20亿,占全球人口的将近三分之一。在过去的五年里,互联网用户数量增长了一倍。相比之下,全球人口数量预计是69亿。   国际电信联盟在报告中称,在今年新增加的2.26亿互联网用户中,有1.62亿来自于广州做网站公司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现在的增长速度更快。   然而,到2010年年底,71%的发达国番禺做网站公司家的人口将是互联网用户,而发展中国家的互联网用户仅占人口的21%。   国际电信联盟秘书长Hamad
  • 域名的注册我国有什么规定?什么情况下算是恶意抢注? 2008-01-11

    域名的注册我国有什么规定?什么情况下算是恶意抢注? 恶意抢注:将他人的知名的商标、商号或其他商业标志抢先注册为域名,自己并不使用。抢注者注册域名不是为了使用,而是借注册域名“敲诈”权利人,收取赎金。 所谓恶意,“即域名注册申请人明知是他人的商标而申请为域名,以便利用他人的商誉从中牟利,或待价而沽,收取赎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1)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
  • ggw.com域名和ggw.com.cn域名是否构成侵权? 2008-01-11

    ggw.com域名和ggw.com.cn域名是否构成侵权? 问:我注册了一个ggw.com的域名,别人注册了ggw.com.cn的域名,现在这个人要告我,说我侵权了?会吗? 答:呵呵。不会。跟它有什么关系。它注册的是中国的,你注册的是国际英文网址,他不但不能告你。你还能抬价卖给他。他拿你有什么办法。域名这种东西谁先注册就是谁的。有法律保护你。不怕。
  • 出卖域名是否侵权? 2008-01-11

    出卖域名是否侵权? 问:某人大量贩卖百度空间上的域名,每个10块。这样属于侵权吗?因为百度空间的申请是免费的。 答:不属于, 就像是网址, 大家可以自己注册了, 然后卖出去 ,这个名字, 你可以取, 我也可以取 ,不存在什么侵权的问题。
  • 中文域名侵权如何投诉? 2008-01-11

    中文域名侵权如何投诉? 问: 1、我国有哪些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 2、投诉所要缴纳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3、如果以诉讼的方式处理,相对投诉来说,哪种方式更省钱? 答: 1、网上就可以受理了,比较方便快捷径 http://dndrc.cietac.org/cietac.jsp 2、几百元就可以了。 3、诉讼方式比较省,但耗时比较长。
  • 抢注别人的商标,怎么才不是恶意抢注? 2008-01-11

    问:抢注别人的商标,怎么才不是恶意抢注? 答:目前法学界将域名和商标的冲突表现归为三种行为:一是“恶意抢注”行为;二是善意使用,即域名注册人没有恶意抢注的目的,只是出于偶然因素,使注册的域名和他人的注册商标或企业名称巧合;三是权利冲突,即两个商标相同或类似的不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如果都申请以该注册商标作为域名,而且两个商标权人申请的域名在字符组合上也完全相同的情形。
  • 驰名商标会受到哪些保护? 2008-01-11

    问:驰名商标会受到哪些保护? 答: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 在网上发布歌手的MV是否侵权? 2008-01-11

    问:在网上发布歌手的MV是否侵权? 答:将非数字化的作品转化为数字化的形式,一般认为并没有产生新作品,而只是改变了作品的载体方式。在网络上使用作品的数字化权应运而生。而网络上载和下载侵权指的正是侵犯数字化权。据此,将现实世界的作品,包括文字、影视、音乐等数字化后上载到虚拟的网络空间,就得尊重原著作权人的权利。如果未经权利人许可(包括默视同意),将其作品数字化后“上载”到网上,就构成侵权。我国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明确将此种行为定性为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 想做域名解析(指向),该怎么做? 2008-01-11

    想做域名解析(指向),我该怎么做? 一般情况系统会自动为你解析。可以通过域名管理系统自助管理域名的用户: 请您登陆服务商网站→ 在“会员中心”“域名管理”系统→ 修改相应内容 → 保存修改,系统会自动解析 → 1小时本地生效,具体到您当地更改解析生效时间是取决于您当地电信部门DNS服务器刷新的时间。
  • 进行“域名指向”和“域名解析”的手续是什么? 2008-01-12

    进行“域名指向”和“域名解析”的手续是什么? 如果您已经在服务商那里申请了虚拟主机空间,并且在其他的域名注册商处申请了域名,希望将您的域名和您在服务商的空间绑定在一起,您只要使用您在服务商注册虚拟主机空间帐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服务商的网站首页的自助管理系统,提交一个域名指向或者解析的订单,然后支付费用,服务商收到费用为您操作就可以了。
  • “域名指向”和“域名解析”有什么区别? 2008-01-12

    “域名指向”和“域名解析”有什么区别? “域名解析”:域名与IP地址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它们之间的转换工作称为域名解析,域名解析需要由专门的域名解析服务器(Domain Name System)来完成。如果您需要服务商做域名解析,您需要将您域名的DNS服务器修改为服务商的DNS服务器,然后由服务商为您提供域名解析服务。 “域名指向”:是把当前域名指向到IP地址下的目录上。如果您需要服务商为您做域名指向,您需要先将您的域名解析到服务商为您提供的IP地址上,然后服务商为您指向到您空间的目录上。
  • 什么是“域名指向”服务? 2008-01-12

    什么是“域名指向”服务? “域名指向”是指您在其他服务商注册好了域名,您向他们付年费,但利用另一个服务商的虚拟主机空间。这时您要做的是要求您的域名服务商将您的域名指向另一个服务商服务器的IP地址,服务商会在他们的服务器上接受这个指向。
  • 我查询的域名已被注册了,该怎么办? 2008-01-12

    我查询的域名已被注册了,该怎么办? 由于域名注册的规则是:“先申请,先批准,即先到先得”。所以如果您查询域名时,显示该域名已经被注册了,而您又非常想得到该域名,您可以先查询该域名所有人的联系信息,然后与对方协商转让事宜。如果协商成功,可以办理转入事宜;如果协商不成,您只能重新选择其他域名。
  • 域名注册时填写的电话、传真、地址、邮编等注册信息可以更改吗? 2008-01-11

    域名注册时填写的电话、传真、地址、邮编等注册信息可以更改吗? 可以。(特别提示:如需更改中国国家顶级域名<国内域名>的注册人,需收取费用)
  • 我国法院对国际域名的撤销、变更是否具有管辖权 2008-01-11

    我国法院对国际域名的撤销、变更是否具有管辖权? 我国法院可以受理并审查涉及国际域名的纠纷,并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判决是否撤销和变更域名。
  • 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的四个必备要件 2008-01-11

    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的四个必备要件 1、原告请求保护的权利合法有效;2、被告域名同原告要求保护的权利客体之间具有相似性;3、被告无注册、使用的正当理由;4、被告具有恶意。
  • 域名纠纷的诉因和案由的确定 2008-01-11

    域名纠纷的诉因和案由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域名纠纷案件的案由,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并在其前冠以计算机网络域名;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难以确定的,可以通称为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
  • 什么情况下申请域名而不用备案,并且不违反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008-01-11

    什么情况下申请域名而不用备案,并且不违反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申请域名是不用备案,只有当你把这个域名用到你已建立且准备对公众发布的网站时,你必须备案,现在信息产业部规定任何网站都必须备案。所以不备案是肯定违反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 网络侵权该向哪些法院报案? 2008-01-11

    问:网络侵权该向哪些法院报案? 答:根据现行有关网络侵权的两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一”第一条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     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 因域名注册引起的纠纷大致包括哪几种? 2008-01-11

    问:因域名注册引起的纠纷大致包括哪几种? 答:1、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与他人的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2、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与他人的非驰名商标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3、抢注域名:将他人的知名的商标、商号或其他商业标志抢先注册为域名,自己并不使用。抢注者注册域名不是为了使用,而是借注册域名“敲诈”权利人,收取赎金。
  • 知识产权的要害权行为是指什么? 2008-01-11

     问:知识产权的要害权行为是指什么? 答:(一)专利 ; (二)商标; (三)著作权; (四)其他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业务 。
  • 怎么样才能在网络上维护自己的版权? 2008-01-11

    问:怎么样才能在网络上维护自己的版权? 答:在网络版权维护中,网络公证已经成为最常见的证据收集手段。
  • 如果我的网站中文名叫达夫妮,那么与达夫妮鞋的商标冲突么? 2008-01-11

    问:如果我的网站中文名叫达夫妮,那么与达夫妮鞋的商标冲突么? 答:从知识产权上来说,商标的保护有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如果是一般商标,它的保护局限于它的应用商品领域。在其他领域使用该商标是可以的。 如果属于驰名商标,那它的保护范围是很广的,它不只是局限于该种商标的生产领域,还包括了所有领域。
  • 域名注册的注意问题 2008-01-11

    域名注册的注意问题 关于域名注册,首先你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注册域名是很便宜,但是部分代理域名注册的IDC服务商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不给代理商提供完整的服务。这里主要看是否能提供多种后缀域名;是否拥有全部域名管理权限;是否自由转出转入;是否提供完整自由的域名解析服务,域名DNS是否稳定; 第一,提供多种后缀域名的好处是一处管理所有域名,免去几处分管域名劳神费力之苦,也减少忘记续费的可能; 第二,选择拥有域名的管理权限、允许自由转出转入的域名注册服务商,能保护自己客户的无形资产不受损失,维护客户的
  • 域名注册成功后,不用,也一定要备案吗?不备案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2008-01-11

    域名注册成功后,不用,也一定要备案吗?不备案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不需要的,备案主要是对针你用这个域名建立的网站,他的作用是可以查到这个网站所有人的资料. 如果你不用.证明通过这个域名什么违法的信息都是没有的,所以不用!!
  • net域名10月3号到期,我什么时候能注册呢? 2008-01-11

    net域名10月3号到期,我什么时候能注册呢? COM NET域名凌晨2-4点删除,删除后可以请专业单位抢注。 国际域名到期后一个月内是正常续费期,第二个月是偿还期(所有人均可偿还),到期满两个月进入删除期。 .cn国内域名的删除时间,通常在域名到期后的第15或16天,早上4:30准时删除。
  • 域名注册都有哪些限制 2008-01-11

    域名注册都有哪些限制 互联网上的域名体系中共有三类顶级域名:一是地理顶级域名,共有24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码。例如.CN代表中国,.JP代表日本,.UK代表英国等等,另一类是类别顶级域名,共有7个:.COM(公司),.NET(网络机构),.ORG(组织机构),.EDU(美国教育),.GOV(美国政府部门),.ARPA(美国军方),.INT(国际组织)。由于互联网最初是在美国发展起来的,所以最初的域名体系也主要供美国使用,以.GOV,.EDU,.ARPA虽然都是顶级域名,但却是美国使用的。只有.COM,.N
  • 如何利用自己的域名? 2008-01-11

    如何利用自己的域名? 域名注册完后,利用域名建立自己的Internet服务系统,往往也是用户所关心的,那么,如何设计自己在网上的形象呢?下面给出几点建议,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电子邮件系统,让本单位的每位员工都能够用自己公司的域名地址收发邮件。 2、建立一个本单位的主页 3、在您的广告上打上自己的主页地址。 </CA>
  • 在因特网中,IP地址和域名有何异同? 2008-01-11

    在因特网中,IP地址和域名有何异同? IP地址是32位的二进制数值,用于在TCP/IP通讯协议中标记每台计算机的地址。通常我们使用点式十进制来表示,如192.168.1.6等。也就是说IP地址有两种表示形式:二进制和点式十进制,一个32位IP地址的二进制是由4个8位域组成。即11000000 10101000 00000001 00000110 (192.168.1.6)。 网络是基于TCP/IP协议进行通信和连接的,每一台主机都有一个惟一的标识固定的IP地址,以区别在网络上成千上万个用户和计算机。网

页次:1/5  每页[30]项 共[123]条记录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首页 | 关于我们 | 转账汇款 | 参观机房 | 联系我们

总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德宝花园德信路25号3楼302(德兴大桥旁)

电话:020-84872108/34612763/34614208/34589386 传真:020-34589360

网址:www.gzjunyu.com E-mail:info@gzjunyu.com 邮编:511400

广州分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75号天韵大厦2楼2A17

电话:020-22361013 020-22361012

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恒裕中心2楼万家商务B座207骏域网络(205D1)

电话:0755-22678259 0755-22678260 邮编:518052

我们为您提供:企业网站建设,企业网站设计,企业网页设计,企业网站改版,品牌网站建设等服务 站长统计

版权所有© 2005-2011 GZJUNYU.COM

MESSAGE

NAME
TEL